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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律师 胡俊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云南欧派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负责人。胡俊律师所在的云南欧派律师事务所系昆明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盘龙区优秀律师事务所。胡俊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从业至今,为多名刑事犯罪嫌疑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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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与处罚

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常见的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的认定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15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60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关联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律师提醒

传销进入中国的初期,由于很多人对传销不了解,国家也没有相关法律予以界定,导致很多人被骗入传销组织。但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受害人被骗入传销组织,导致财物受损。主要原因是:现在的传销活动更加隐蔽、不容易识别,大部分经过包装都披着“国家扶持”、“连锁经营”等貌似合法的外衣,而不再是初期那种赤裸裸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洗脑的方式。现在绝大多数传销组织都是进出自由,且都有实体、有正规注册的公司、有产品,让一般人难以识别。现实中一般记住以下几点,可以避免陷入传销骗局:一、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记住一句歌词“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二、看收入来源,不论传销怎么包装、怎么改头换面,传销人员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靠“下线”以各种名义交纳的会费,即便有产品、有项目,也不能掩盖传销的本质;三、多关注新闻报道,每年查处的传销组织都很多,比如“1040阳光工程”这是一个遍布全国很多地方的一个传销组织,全国查处了很多,刑事处罚了很多人,但仍然有人上当受骗。如果多关注新闻报道,自然可以避免。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禁止传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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